通知
日期:2019-04-12 16:24:11  发布人:gh  浏览量:49


各处室系部:

根据山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《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“五一奖”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我院评选推荐“山西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劳动奖章”方案如下:

一、推荐名额:在全院范围内推荐1名;

二、评选条件:

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模范执行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,个人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(一)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在培养、争做新时代“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“四有”老师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;

(二)在企业生产实践、农业生产、科普宣传、科技服务、国防科技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;

(三)在艺术生产与创作、公共文化服务、文化遗产保护、文化科研和教育、文化市场管理、文化产业发展、对外文化交流、文化体制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;

(四)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、重大疾病防控、卫生应急处置、计生服务管理、基本医疗保健、公共卫生服务、健康科普教育、中医药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;

(五)在群众体育、竞技体育、体育产业、体育科研、教学、服务保障、对外联络、新闻宣传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;

(六)在出版传媒、广电传媒、广电网络、文化演艺、报业传媒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;

(七)在保障和改善民生,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, 推动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;

(八)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,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;

(九)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,为实现我省“三大目标”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;

(十)在学院发展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。

三、上报时间及要求

各处室系部要高度重视,于417前将推荐名单及500字事迹材料报送院工会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院工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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